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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面試

Q除了越南、印尼、菲律賓三個國家以外,是否可以招收其他國家的學生呢?
可以。但請注意,部分國家的學生來台時須有在台關係人(建議為新型專班計畫主持人或教授)協助簽署保證書,相關規定詳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「特定國家人士來臺申請停留簽證手續」第3點說明。
Q已畢業/在職中的外國人士如有意願參加專班,是否符合資格?
該生須符合以下資格:
  1. 符合外國學生來台就學辦法、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和香港澳門居民來台就學辦法之規定。
  2. 申請前須取得相應之語言能力證明。如欲申請專班為中文授課,則華語文能力測驗基礎級聽、讀兩項須達A2級(含)以上;如為英文授課,英文能力須達CEFR B1級(含)以上。
也請該生另行提供推薦信、能力/工作證明等足資證明該生符合獎助金宗旨的文件,做為核定核發獎助金的審核參據。
Q已經在臺灣就讀大學的外籍學士生如有意願參加專班,是否符合資格?該如何辦理?
一、如學生為在學中之STEM、金融或半導體領域學士班學生,系所可以申辦「與本國生混班之學士班」之新型專班,讓就讀或將升讀三年級或四年級者,於原班級持續就學至畢業。同時該生須符合以下資格始得申請:
  1. 前一學年平均成績須為班排名前50%,且操行成績不低於80分或甲等。
  2. 如學生就讀中文授課班,該生聽、讀達TOCFL B1以上。
  3. 如學生就讀英文授課班,該生英文能力達CEFR B1以上;次學年開學前中文能力需達TOCFL A2或以上。
二、轉讀新型專班的學生補助最多2年的學雜費,不補助行政費用及來臺之單程機票

三、如學生為已在學之碩/博士班學生,目前無相關的辦法辦理。
Q教育部駐外單位是否有推薦的海外大學?
有,目前教育部在印尼、越南和菲律賓駐點單位已整理推薦學校清單(印尼越南菲律賓),學校及廠商端可參考此份學校清單進行招生。
Q我只能從教育部駐外單位推薦的海外大學招生嗎?
招生對象學校並不限於推薦清單,若另有其他屬意或已簽訂雙聯的海外大學,也可以前往招生。

但若該學校不在推薦清單內,請於計畫書內註明該海外大學的當地排名及全球排名(以QS世界大學排名或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為主);若為雙聯學校,提交計畫書時需另檢附雙聯合約。未來提交錄取學生名單時,也需提供該學生學業表現相關證明,做為教育部核發獎助金的審核參考。
Q除學校和廠商自行宣傳招生外,是否有規劃共同招生活動?
目前教育部設點於越南、印尼和菲律賓三國的人才循環基地會定期於該國規劃教育展,如有意願參與,可聯繫該基地窗口,以進一步了解相關事宜。
Q一定要派人前往當地進行實體面試嗎?
本計畫目的為招募海外人才來台暨留台,所招募的學生不僅能領取獎助學金及廠商端提供的津貼,也有可能成為廠商未來的員工,故十分建議學校及廠商至當地進行實體面試,實際接觸學生後再判斷是否要錄取該生。

如學校及廠商考量日程安排上實在無法前往當地實體面試,改採線上面試時也建議以照相等方式留下面試紀錄。
Q如果我已擇定希望錄取的學生,接下來我該如何提報學生名單?
請先蒐集學生相關資料,提報學生名單時程及填寫格式將由教育部函知各校,請各校依函文說明於期限前提報學生名冊。
Q提報學生名單時,學校需準備哪些資料呢?
除學生基本資料(包含英文姓名、國籍、護照號碼、身分證字號、出生年月日及性別)外,如學生畢業學校屬教育部駐外館處所推薦之國外學校,則需要一併檢具該生畢業學校的當地排名、系所排名、學生學業表現以及其它特殊表現優異證明等佐證資料,作為教育部核定該生國發基金產學獎助金之審核參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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