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際產學教育合作聯盟 International Industrial Talents Education special program
考量106年起教育部不再強制要求各校需辦理系所評鑑,並鼓勵國內優質學校積極參與新型專班計畫,修訂條文如下: 肆、新型專班申請條件 一、申請學校資格 (六) 招生系所最近一次效期內評鑑結果應為通過;或學校最近 1 年獲本部高教深耕計畫核定為全校型(含重點領域)、特色領域研究中心或主冊(含國際學院)項目獲補助超過 5,000 萬元者。 修訂後實施計畫自本次徵件(114學年度秋季班第2批次,徵件日期:114年2月11日至3月28日)起適用。
教育部已於113年12月6日(五)線上辦理「『促進國際生來臺暨留臺實施計畫-國際產業人才教育專班(新型專班)』113學年度計畫查核說明會」,並請實際於113學年度秋季班進行招生之專班派員參與。當天說明簡報及專班檢核表檔案如下,如有其他問題,也歡迎來信或來電洽詢。 窗口信箱:intensepo2023@gmail.com 窗口電話:02-3366-1958 張小姐、02-3366-1937 陳小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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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 因應國內少子女化、產業對中高階技術人才需求及強化國內人力結構,教育部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「強化人口及移民政策」規劃,推動「促進國際生來臺暨留臺-國際產業人才教育專班」(International Industrial Talents Education Special Program),簡稱「新型專班」(INTENSE Program),鼓勵大學校院以企業需求為導向,擴大招收國際學生,並強化學生來臺就學及後續留臺就業誘因,吸引全球優秀的國際生來臺就學,並於畢業後留臺發展就業,為臺灣引入優質人才。 申請資格 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符合下列條件者,可申請辦理: 設有STEM、金融或半導體領域相關系所。 與國外學校已具有穩固連結,且具豐富海外招生及產學合作人才培育經驗。 結合產業用人需求,合作廠商與學校簽訂產學合作人才培育契約,承諾提供專班學生就學期間每人每月至少1萬元生活津貼、實習期間不低於基本工資的實習津貼。 非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第5條及第6條之預警學校及專案輔導學校、未有經本部禁止招收全部或部分境外學生情形。 「113學年度(含)以前所設立系、科(不含所或學位學程)」且無「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」所定師資質量基準不符而致調整招生名額或經「專科以上學校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應行注意事項」查核被列為持續列管或不通過之情事。 招生系所最近一次效期內評鑑結果應為通過;或學校最近 1 年獲本部高教深耕計畫核定為全校型(含重點領域)、特色領域研究中心或主冊(含國際學院)項目獲補助超過 5,000 萬元者 。 開班領域 STEM、金融及半導體相關領域 招生國別 本計畫對全球進行招生,另外本部駐境外機構代表處教育組也針對越南、印尼和菲律賓三國,整理出排名中上且優質之合作學校推薦清單,如學校目標招生國別為此三個國家,建議可先以此份清單內所列大專校院為優先洽談合作對象。 計畫申請方式 請學校系所與合作企業完成洽談後,再行提報新型專班計畫申請書。申請時除計畫書外,另需檢附以下附件: 申請開班系所之評鑑證明 學校與合作企業之合約 如希望申請雙聯學制專班,需一併提供已簽訂之雙聯學校合作備忘錄 相關文件範本可參見「下載專區」,並請於114年3月28日(五)前函送電子公文正本至教育部本部、副本國立臺灣大學(國際產學教育合作聯盟專案辦公室),另需填寫申請Google表單: 114學年度秋季班申請表 如有其它問題,歡迎再來信或來電聯繫,或可先參閱「常見問題」。 聯絡信箱 intensepo2023@gmail.com 聯絡電話 02-33661937陳小姐 (上述內容如與教育部函文有出入,請以教育部函文內文為準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