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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教育部函)(新生)115學年度秋季班各校函報新生推薦名單作業

主旨:有關「促進國際生來臺暨留臺-國際產業人才教育專班(新型專班)」115學年度秋季班各校提報推薦學生名單案,請查照。

說明:
  1. 本部前已於114年12月30日以臺教技(四)字第1142303133號函及115年3月4日以臺教技(四)字第1152300493號函核定貴校新型專班115學年度秋季班計畫(諒達)。
  2. 新型專班自115年秋季班起已調整各校開班計畫申請及獎學金資格審查作業期程(本部115年2月4日臺教技(四)字第1152300333號函諒達),為辦理115學年度秋季班獎學金資格審查作業,請貴校配合辦理下列事項:
    1. 填報新型專班115學年度秋季班招生情形總表。
    2. 為擴大吸引各國優秀學生就讀新型專班,自115學年度秋季班起各校可於取得企業同意下併提備取名單提送審查;請各校於 115年6月1日(一) 正式函報推薦名單(含正取、備取)予本部,電子檔同步以加密方式傳送至專辦,以利辦理獎學金審查事宜。
  3. 本部已與經濟部合作延攬未被企業錄取之優秀學生機制,貴校如有業經學校審核通過,惟經企業面試未通過之學生名單(含預計備取名單),請依企業面試未通過名單提報格式先於 115年5月25日(一) 前 以電子檔加密方式傳送至專辦,以利辦理後續其他企業媒合等相關事宜;後續如有新增經濟部合作企業媒合成功者,請於 115年6月15日前 函報修正推薦名單,以利併入審查。
  4. 另請各校應嚴謹檢視及審核相關申請文件,並積極查證學生語言檢定證明,必要時務必請相關單位協助查證工作,提升學生入學資格與條件審核相關作業品質。
  5. 如有相關問題可洽詢專案辦公室02-3366-1938(詹小姐)、02-3366-1958(張小姐)、intensepo2023@gmail.com
  6. 檢附「新型專班115學年度秋季班招生情形總表」、「新型專班115學年度秋季班推薦名單」、「新型專班115學年度秋季班企業面試未通過名單」提報格式各1份(如附件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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