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型專班書面查核/實地訪視/實習廠商訪視作業事宜
發布日期:115-10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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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目的
新型專班自113學年度開辦,為維護品質,教育部預計辦理「促進國際生來臺暨留臺-國際產業人才教育專班(新型專班)」查核計畫(含第1學期書面查核、第2學期學校實地訪視及第3學期(含)以後實習廠商訪視,相關函文可見:臺教技(四)字第1152302904號、臺教技(四)字第1152302904A號、臺教技(四)字第1152302904B號)。
二、 資料繳交方式
1. 書面查核
各校「115學年度秋季班」請於115年11月13日(五)前備齊書面查核自評檢核表及應查核文件(格式見附件),免備文以電子郵件方式將自評檢核表(含可編輯電子檔)及相關佐證寄送至intensepo2023@gmail.com。
2.實地訪視
各校「114學年度春季班」請於115年11月13日(五)前備齊實地訪視學校自評檢核表(第2學期適用版)及學生工讀情形表,並提供本學期(115學年度第1學期)實際開課課表及修課學生清單(格式見附件),免備文以電子郵件方式將自評檢核表(含可編輯電子檔)及相關佐證寄送至intensepo2023@gmail.com。
3.實習廠商訪視
各校「113學年度春季班」及「114學年度秋季班」請於115年11月13日(五)前填寫「開設校外實習課程情形表」、學校自評檢核表(實習廠商訪視適用版)及實習學生名冊(格式見附件),免備文以電子郵件方式將自評檢核表(含可編輯電子檔)及相關佐證寄送至intensepo2023@gmail.com。
三、 實地/實習廠商訪視時間
預定於115年12月擇定學校辦理。
有關查核/訪視作業方式及應繳交資料,可參閱附件「查核作業說明」;如有其他問題,可電洽專案辦公室 02-3366-1958(張小姐)、02-3366-1937(陳小姐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