肆、新型專班申請條件
一、申請學校資格
修訂後實施計畫自本次徵件(114學年度秋季班第2批次,徵件日期:114年2月11日至3月28日)起適用。(六) 招生系所最近一次效期內評鑑結果應為通過;或學校最近 1 年獲本部高教深耕計畫核定為全校型(含重點領域)、特色領域研究中心或主冊(含國際學院)項目獲補助超過 5,000 萬元者。
肆、新型專班申請條件
一、申請學校資格
修訂後實施計畫自本次徵件(114學年度秋季班第2批次,徵件日期:114年2月11日至3月28日)起適用。(六) 招生系所最近一次效期內評鑑結果應為通過;或學校最近 1 年獲本部高教深耕計畫核定為全校型(含重點領域)、特色領域研究中心或主冊(含國際學院)項目獲補助超過 5,000 萬元者。